研究员说明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网的研究员是兼职工作,独立从事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非遗相关学术研究活动。其资格是根据申请人的主要表现和成就进行综合评定的,自接受聘请后,须按照本说明执行。
一、申报目的
为全面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搭建相关政策解读和技艺传承的学术交流平台,完善和展示学术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要求每个申请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研究人员申请每项任期为3年。承认本网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研究员资格。
(1)相关政府部门领导;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事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3)在非遗研究范围内的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研究成果、创新成果;
(4)权威部门或者媒体报道、表彰、推荐的非遗杰出人才;
(5)取得县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
(5)入选县市级及以上的人才库或国家级机构认证的专业人才。
三、申报资格
(1)一星级研究员(2)二星级研究员(3)三星级研究员(4)四星级研究员(5)五星级研究员
四、申报材料
(1)提交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及免冠头像照片电子版各一张;
(2)提供学历证书或非遗相关证书及主要荣誉证书电子版;
(3)提供个人参与非遗相关工作简介一份。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资格初评→发出邀请申报通知→填写申报表→提交研究员专家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通知获选→缴纳年度注册费→注册→资格证书寄出,材料存档;(不通过)→通知失败,年后重新申报。
六、申报费
申请人通过的,需向本网支付下列费用(注:经专家学术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退还全部费用):
专家认证评估费、研究人员宣传费、手续费、管理费、数据上传费、邮寄费、证书费等。
七、证书发放
通过认证评估的申请人注册完成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研究员资格证书。
八、研究员权利
(1)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网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网全年免费安排发表研究员1-2篇作品;
(3)定期或不定期向研究人员推送相关资料;研究项目及相关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宣传材料;国内外相关非遗信息和研究成果;
(4)参加学术年会、专题报告会议和各种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和专题演讲;
(5)参加本院年度优秀研究员评选,获得证书、实物或其它奖励;
(6)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推荐研究人员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在本网公布其非遗研究成果;
(7)有选择地与企业和地方政府沟通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并通过学术专业、学术年会、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广。
(8)优先参加本网组织的有关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及各种评选表彰活动。
九、研究员义务
(1)遵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网的章程、形象和利益;
(2)执行学术委员会、研究员工作部作出的决议;
(3)完成本网下达的各方面学术研究任务;
(4)出席本网学术年会、论坛及各种专题报告会;
(5)支持学术研究活动和成果交流活动;
(6)积极参与和宣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网的各项工作。
十、研究员学术管理
(1)举办非遗学术研讨会;
(2)确定本年度的非遗学术研究类别;
(3)发放研究课题;
(4)展示研究成果;
(5)研究员可以选择1-2个类别作为自己的学术研究方向;
(6)向相关机构推荐研究员的研究成果,促进价值转化。
十一、研究员续签和解聘
(1)在任期结束时,能够正常履行研究员职责和义务并按期完成非遗项目的研究员将将继续认证续签研究员资格;
(2)研究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网各项规章制度的,经研究员工作部审议决定在任期内解聘。
十二、设立研究机构
(1)当多名研究员研究方向一致时可申请设立相关研究机构,包括研究所、研究院、研究中心等。